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遭受电信诈骗不仅给学生带来财产损失同时也带来了精神伤害,因此我院辅导员老师一直注重培养学生对各种诈骗的自我防范意识。12月16日1622班倪同学就在好友的帮助下幸免于电信诈骗。
12月14日晚上,倪同学收到一条中奖信息,短信告知其手机号码在“中国好声音”新推出的活动中被选中为二等奖,奖品是一台三星笔记本电脑,并发来链接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倪同学因好奇按照要求填写了资料,对方随后要求先交1000块押金,才可以领取奖品,倪同学没有理会,但对方却并未放弃。
在12月16日上午11点10分,倪同学又收到来电显示为北京的电话,对方声称是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警告倪同学一定要按照活动交付1000元押金,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法院将对他进行起诉。就在倪同学焦急万分,动了将1000元打到对方指定账户的念头时,他的三位好友(王宇浩、陈宇豪、王侨)察觉异常,提醒他不要打款并及时告知辅导员,阻止了这场骗局的发生。
诈骗离我们并不遥远,在此提醒大家:吸取他人教训,强化防范意识,提高自身防骗能力,很多诈骗也就无从下手、不攻自破,这才是同学们不被诈骗的最终解决之道。电信诈骗,防之有道!
供稿人:1622班 贺泽丰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