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在校学生学历提升的需求,根据省考院、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开展在籍专科学生接读自学考试本科工作的补充意见》(苏教考〔2008〕14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专接本、自考助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事项
1、报名对象:2015-2016级学生。
2、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3、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0日~2017年6月15日
4、缴费标准
5、报名程序:
学生申请填写“专接本”报名表,经辅导员推荐,二级院系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合格的学生,缴费,填写专接本、自考助学学籍卡。(凡我校在校的新老生均可报名,不受专科专业的限制,可跨专业报考开设的任意本科专业)
6、毕业时间
大一、大二入学学生学分修满后,在大三毕业后半年获取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二、报名的组织工作:
1、各二级系院组织辅导员,尤其是2016级辅导员认真学习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开展在籍专科学生接读自学考试本科工作的补充意见》和《“专接本”工作补充意见实施细则》文件精神。
2、继续教育学院配合二级学院辅导员组织本班学生的宣传工作,让学生及时、详细、准确地了解 “专接本、自考助学”相关政策,组织好学生及时报名。
3、各二级学院明确专人负责本次“专接本、自考助学”的宣传发动、报名组织管理和答疑工作。
4、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负责人在截止时间前将报名名单上报继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