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2学期补考安排的通知

教字〔2023〕22号

教务处2023-02-28访问数:6285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本学期补考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公平公正考试环境和所有学生的平等权益,建设优良教风学风考风,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就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补考工作将于2022227日—35日进行。本次考试各监考教师可查阅《附件12022-2023-2学期补考日程安排表》或在正方教务系统内进行查询(超星平台监考安排只能在附件1中查询)。

二、考试对象

2022-2023-2学期参加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旷考以及申请缓考的学生(成绩记载为取消考试资格、作弊的学生不在本次补考安排中),详见《附件22022-2023-2学期补考学生名单》。

三、考试要求

1. 本次安排在教室进行的大部分补考科目,利用超星平台进行在线补考,登录方式详见:《在线教学平 台、超星学习通登录指南》。学生抵达考场后,登录“超星学习通”APP,在“考试”栏目可查询到相应补考科目,并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在线考试(试卷类考试时长90分钟)。

2. 为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试管理,各学院、各班级要组织应考学生学习《学生考试纪律规定》等相关制度,明确考试纪律,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

3. 学生参加所有课程补考,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按指定顺序就坐,并将证件放于桌面。凡遗失证件者须提前由所在学院开具证明,并注明学号,无有效证件(或证明)者不准参加考试。开考后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不准进场,该生作“旷考”处理,学生最早要在考试进行30分钟后才能提交试卷。

4. 学生要认真遵守考场规则,在规定时间内诚实独立完成答卷。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者,按学校考试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在全校通报。

四、监考操作规程

1. 在教室或实训场所安排的补考,主监考教师提前4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考场签到表,其他监考教师考前30分钟到考场,布置考场环境及安排考生入场,配合“主监考老师”完成监考任务。 超星平台线上监考教师可居家或在办公室进行监考,在考前30分钟调试好超星考试系统监考平台,做好线上监考的准备工作。

2.监考教师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任务安排落实后,不得随意调换,如确有特殊情况,请相关教师填写《更换监考教师申请表》,二级学院签字审核后,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报备调整方案。

3. 考生开始答题,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责任,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开考15分钟后,线上监考教师依据考场实际,将考生参考人数等信息记录在《线上考试考场记录单》相应内容中。

4. 考试过程中,要及时关注“异常分析”,发现考生存在“异常”现象,及时发送“考生提醒”,做好“标记”等工作,同时认真记录考试过程情况,特别是存在违纪学生情况。

5. 考试结束后,线上监考教师将考试过程情况,特别是存在违纪学生情况等信息填写在《线上考试考场记录单》,交至教务处。

6. 教务处成立巡视组,负责对全校考区进行巡视、检查,并对对考场巡视情况、考场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五、相关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补考工作,对命题教师、监考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提出有关要求,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并提前做好考试过程中突发情况处置的应急预案。

2. 各二级学院补考成绩录入负责人务必于310日前完成试卷批阅及成绩网上录入工作,

3. 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应利用各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荣辱观教育,让每位学生认真学习考试相关规定,做到诚实做人、诚信考试。

4. 各二级学院要深入了解学生具体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发布考试信息,通知学生做好考前准备并按时参加课程补考。

 附件1:2022-2023-1学生补考名单

    附件2:2022-2023-2学期补考日程安排表

    附件3:学习通学生考试操作视频

    附件4:更换监考教师申请表

    附件5:成绩录入注意事项及操作指南

    附件6:超星智慧考试系统使用手册(教师)

    附件7:超星智慧考试系统使用手册(学生)

    附件8:线上考试考场记录单(“课程名称-班级名称-监考教师姓名”重命名)

   附件.zip

  

教务处

20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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