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及续贷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2023-06-15访问数:273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转发<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函〔202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及续贷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首贷预申请工作

(一)做好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核、预申请工作

目前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12000元,请各院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参照往年实际贷款需求,做好我校2023年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本次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面向2122级江苏省内在籍大学生。

外省学生如需办理助学贷款需向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如需学院开具证明可直接与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二)我校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我校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审核工作。

申请江苏省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6)当年没有办理过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操作仍必须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请各院资助对接老师进行录入和负责相关工作。

(三)2023年度首贷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上报时间

为便于对全校信息进行整理与核查,确保学校整体信息及时、有效上报省厅,请各学院务必于2023620日前完成各学院申请学生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各学院在完成原始材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后,于621日上午10点前将材料交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刘老师处。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要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帮助本院同学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同时认真审核、按时上交各类申报材料。要申报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需提交2023年苏州高博软件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

二、关于续贷声明填写工作

(一)参与对象

办理过20212022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且继续申请2023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非毕业班学生需要填写续贷声明。如学生本次是第一次申请,则不需要填写续贷声明。

(二)操作流程

1、登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

2、登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如果密码忘记请致电95593电话找回密码);

3、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将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尽快完成此项操作,截止时间为620日。

2、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对接的老师请熟悉此项操作,并负责指导自己学院学生完成,如果仍有疑问可咨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刘老师。

3、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会根据各高校助学贷款还款情况、续贷组织和续贷声明填写、高校账户信息维护、收费信息录入、毕业确认、电子回执录入等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完成情况将作为每年考核的重要依据。因此,请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

 

学生工作处(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613

附件1:首贷附件.zip

附件2:2023年助学贷款宣传材料PDF版(申请指南+展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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