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2023-09-01访问数:3794

位2024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54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24届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符合下列六项帮扶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申请并获得2023-2024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的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6、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说明:只可按以上其中一种身份享受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二、身份认定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

线上申报系统一般可自动调取全国低保数据库数据。如果调取到低保数据,则无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若系统调取不到,但毕业生本人确为城乡低保家庭并正享受低保待遇,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证明需由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包含毕业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有年检信息的,要求低保证在毕业学年9月1日以后有效;没有年检信息,当地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的,要求落款时间在毕业学年9月1日以后,公章要下压落款时间)。

2、残疾毕业生

线上申报系统一般可自动调取全国残疾人数据库数据。如果调取到残疾数据,则无需提供残疾人证;若系统调取不到,但毕业生本人确为残疾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证。

3、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线上申报系统暂无法调取贷款信息,需提供毕业年度的贷款合同原件。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可登陆国开行网站,导出带红章合同原件作为材料上传,无需提供到款证明,无需打印合同(若毕业生只可提供合同复印件,则需由学校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4、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包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以下证明材料三选一,推荐第一种)

1)提供当地乡村振兴局(原当地扶贫办)全国防返贫系统中申请补贴学生的家庭页面截图打印件,截图应包含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公章要下压落款日期(毕业学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2)如当地扶贫部门不提供截图,可以由扶贫部门开具书面证明。证明要体现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和建档立卡户编号,要明确表述该学生目前属于建档立卡户,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公章要下压落款日期(毕业学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3)提供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原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提供原件须有扶贫部门公章,体现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年检信息的,要求原件在毕业学年9月1日以后有效;没有年检信息,当地扶贫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公章要下压落款时间,要求落款时间在毕业学年9月1日以后。

5、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毕业生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农村五保证)原件,供养证(农村五保证)须有年检信息,表明毕业学年9月1日以后该证有效。没有年检信息,当地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的,要求落款时间在毕业学年9月1日以后,公章要下压落款时间。

三、申报程序

1、准备江苏省第三代社保卡。求职创业补贴将由人社部门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江苏省社保卡中。毕业生需提供江苏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并开通“金融功能”。

2、网上申请。毕业生需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学校和人社审核(申报流程可参照PPT)。

四、填报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9月25日(温馨提示:尽量提前申报,以防材料不合格,便于及时更新)。

五、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六、特别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宣传,及时告知2024届毕业生,做到应报尽报。

2、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务必认真参照本说明进行材料的准备及申报。

3、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各二级学院就业负责老师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9月1日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学生申报操作流程.pptx

附件2: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相关咨询电话与服务网点信息.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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