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苏教办学函[2019]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时间:
2月22日-3月3日 学生自行信息核准和补录、辅导员、二级学院审核
3月3日-3月10日 学校审核、数据修改、数据上报
二、方式:
本次工作采取网上操作和线下采集的方式进行,2016级、2017级、2018级及2015春季班学生可直接登录学工系统(http://ehall.gist.edu.cn/new/index.html)操作,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需线下采集的为2015级尚未毕业的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4。
三、对象:
所有在籍学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学生
四、内容:
学生信息中设立了核准内容、必填内容和选填内容。核准内容学生不能修改,如有错误需上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修改;必填内容为本次补录工作必须采集的学生信息,学生必须填写,其中家庭成员信息学生必须至少填写一条父母信息或监护人信息;选填内容为方便今后工作设置的内容,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填写。
学生填写完毕后,需辅导员、二级学院、学校三级审核后方为有效数据。
五、要求:
本次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各位辅导员需督促每一位学生做好此项工作,杜绝虚假填报,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完整,准确。如在此工作中涉及补录内容问题可联系教务处张林玲老师(68836123),涉及系统问题可联系学生处邹艳星老师(68836124)。
核准内容:姓名、出生日期、学号、性别、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院系、班级、专业、现在年级;
必填内容:民族、政治面貌、籍贯、手机号、家庭地址、家庭电话、亲属姓名、家庭关系代码、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选填内容:微信号、QQ号。
附件1:教学司函〔2019〕1号: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号.pdf
附件2:苏教办学函〔2019〕3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学生处